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|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正式启动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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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广西海事局通航管理处、柳州海事局。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、国家铁路局综合司、国铁集团办公厅2020年12月16日联合印发了《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(简称《方案》),正式启动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。 整治目标: 按照“各负其责、科学评估、防治结合、综合施策”的原则,全面排查和治理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,通过三年行动,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,完善桥区标志标识,提高航道通航保障服务水平,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,提升桥梁防撞能力,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,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。 实施范围: 2019 年12 月31 日前建成投入运行的跨越内河高等级航道的各类桥梁。广西内河高等级航道为“一线三江”西江航运干线 南宁一广州,右江:剥隘一百色、百色一南宁,北盘江一红水河:百层一来宾,来宾一石龙三江口,柳黔江:柳州一桂平。其他等级内河航道另行明确。 主要任务: 健全安全责任体系、开展桥区水域航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、开展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、开展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、建立长效机制五部分。 起止时间: 2020年12月至2022年底,分动员部署、隐患排查、集中整治、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。 广大航运企业、船舶、船员注意了: 三年行动要重点整治桥区水域船舶掉头、横越、违规追越、不按规定航路航行、船舶超高航行等危险行为。航运公司务必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,培养公司及其船舶船员安全意识,严格遵守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强化相关事故或险情等安全警示教育和船员培训,规范桥区水域驾引行为。 事故案例 广西船舶碰撞桥梁事故时有发生,影响巨大,海事部门整理了近年船舶碰撞桥梁相关事故或险情,如下 (免责声明:本推文中出现的案例不针对任何个人、公司,仅作为促进航运安全的公益性教育行为,不做其他用途。不当之处,敬请谅解。) 案例一: 2019年8月7日2130时许,桂平籍“桂平权运XX”轮空载在梧州鸳江大桥上游桂江右岸约100米位置锚泊时,因突然受大风天气影响发生走锚,与梧州市鸳江大桥发生触碰。事故造成梧州市鸳江大桥位于桂江右岸的承台有少量砼破损。“桂平权运XX”船未能选择正确地点停泊是该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。 案例二: 2018年3月12日0500时许,“安吉XX”从广东高栏装载煤2800吨上航经过梧州西江大桥水域时,发生船舶触碰梧州西江大桥上行通航孔右侧桥墩事故。事故造成“安吉XX”右舷船旁机舱前至船中旁外板长约18.5米擦痕和不同程度凹陷,一处外板破裂穿孔进水;左舷螺旋桨叶微损,右舷螺旋桨叶和右舵板变形。事故调查发现,通过桥区水域时,当班驾驶员在未充分分析判断本船吃水、性能及航经航道通航条件情况下,操控船舶不当,致使船舶产生“船吸”,螺旋桨和舵板触底,最终造成船舶偏转和位移触碰大桥桥墩事故。 案例三: 2017年7月3日2030时许,停泊在浔江苍梧县岭脚镇表水村泵站对开水域的“湘衡山挖XX”,因洪水冲击走锚失控,漂至马梧高速公路桥浔江特大桥时,触碰桥梁19#桥墩,随后卡压在19-21#桥墩上。 案例四: 2019年7月16日0910许,云浮籍“粤云XX”船自贵港港载运2700吨碎石下航广东东莞港,航经平南水域时,由于当班驾驶员张某贤驾驶经验不足、偏离航道,触碰浔江平南西江大桥下航通航孔右侧桥拱,导致驾驶台严重破损,船舶失控继续向下游漂流,并触碰下游的梧柳高速平南浔江特大桥桥墩后沉没。调查发现,当班驾驶员对事发水域不熟悉,独立驾驶经验不足,没有加强瞭望,没有谨慎驾驶,未采用安全航速,致使偏离安全航线,导致事故的发生。 安全航行提醒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》,船舶航经桥区水域时,驾驶人员应掌握通航桥孔净空尺度等参数,从限定的通航桥孔通过。同时: 一、船舶通过桥区水域,应当采取以下措施: (一)进入桥区水域前,保持主机、舵、锚、航行信号、导航设备、拖带设备及应急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; (二)加强瞭望,及早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,明确各自动态及会让意图; (三)遵守桥区水域的限速规定,保持安全航速航行。 二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,船舶不得通过桥梁: (一)水文、气象条件影响船舶安全通过时; (二)发现桥区水域航道、航标等存在异常情况妨碍本船正常通过时; (三)本船操纵能力受限或航行设备故障,不能确保安全通过时; (四)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禁止船舶通过桥梁的其他情形。 三、船舶在桥区水域内禁止下列行为: (一)淌航、掉头、横越; (二)编解队、过驳、采砂作业; (三)船舶罗经校验、试航船舶效用试验; (四)限制性桥梁通航桥孔内追越或并列行驶; (五)捕捞作业,以及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。 四、除紧急情况或航道疏浚、维护外,船舶不得在桥区水域内锚泊。 |